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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发现五代建筑及其引发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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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发现五代建筑及其引发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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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段时间,互联网上对山西长子县布村玉皇庙前殿和小张碧云寺正殿的年代问题发起争端,热议不断,进而引发出长治市一批元代以前的早期木结构古建筑没有得到很好保护,是政府和管理部门“失查”和“不作为”的指责声,惹得诸多媒体的关注。一位网名“爱塔传奇”的人士指出“山西发现第五座唐代建筑”,其年代或“早于南禅寺大殿”,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木构建筑遗存。随后,一份《布村玉皇庙是一座唐代建筑》的研究报告辗转至山西“文

前段时间,互联网上对山西长子县布村玉皇庙前殿和小张碧云寺正殿的年代问题发起争端,热议不断,进而引发出长治市一批元代以前的早期木结构古建筑没有得到很好保护,是政府和管理部门“失查”和“不作为”的指责声,惹得诸多媒体的关注。一位网名“爱塔传奇”的人士指出“山西发现第五座唐代建筑”,其年代或“早于南禅寺大殿”,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木构建筑遗存。随后,一份《布村玉皇庙是一座唐代建筑》的研究报告辗转至山西“文博大家”柴泽俊的案头,柴先生的回复被网络贴出后,更加引起了新一轮的热议和关注。同时,在网民“爱塔传奇”倡导和组织下的“山西古建筑抢救之旅”行动,致百余网民和媒体人云集长治,引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民间参与古代建筑研究与保护的“公众事件”。

  缘起与成果

  “事件”的缘起,与一项《长治早期木结构古建筑专项调查》工作不无关系。大概是2005年初,在与长治市文物旅游局闫广局长、王伟副局长的一次工作交流中,两位局长提出能否与山西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所合作,组织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早期建筑的家底、制定保护措施。2006年,调查经费就落实到位,显示了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态度和支持力度。历经一年多的时间,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年代认定的工作在柴泽俊和李会智先生的指导和帮助下也很顺利。2008年山西省文物局文物处董养忠处长主持了初审工作,经过评议,专家们基本肯定了新发现或重新认定的元代以前建筑百余座。同时指出,有些建筑的现存年代还需进一步研究。这样一个结论,使长治市所辖区域内早期建筑的保存数量占据了全省乃至全国同级城市的首位。

  小张碧云寺正殿,算得上是此次调查中最重大的发现,连同布村玉皇庙前殿和原起寺大雄宝殿经重新研究判定都是五代风格的木构遗存。2008年10月《长治五代建筑新考》一书由文物出版社出版;《潞城原起寺大雄宝殿年代新考》也发表于2011年《文物》第1期。《晋东南早期建筑专题研究》和《长治宋金元建筑新考》的研究和编写工作都在进行中,这样一个研究成果是令人欣慰的。有网民质疑,“五代只有50年,何以有这么多遗存”。事实上,我们绝无意将它们的现存年代推前,只因在目前已知的唐代、五代和宋代那些有纪年建筑的排序中,这3座建筑只能排列在唐代以后和宋代早期风格形成之前。故推断其相对年代是五代时期,是具有五代时期建筑风格的木构遗存。

  五代建筑的判定

  古代建筑年代的判定,是建筑历史分期研究的基础。已知的唐、五代实例中,惟天台庵弥陀殿和文庙大成殿没有明确纪年证据支持。对于不知年代的遗物,采用“序列断代”方法,将它们置于已知的时代序列框架内,进行排列比较,以判断它的年代次序,是考古学用来确定年代的基本方法。我们以同样的方法,对原起寺大雄宝殿、小张碧云寺正殿和布村玉皇庙前殿进行考查。

  原起寺大雄宝殿:之前已故前辈杜仙洲先生认为“可能是一座宋代晚期建筑”(《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11期)。当我们考查时发现,其柱头上没有施普拍枋,阑额也不出头,仍是唐代制度的延续;其柱头铺作的华栱由三椽栿和剳牵伸出制成,这是唐代典型的“组合式”结构关系;其“斗口跳”铺作制度与天台庵弥陀殿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其批竹型耍头自衬枋头位与替木交出,与敦煌第85窟(晚唐)壁画所绘结构位置相同;其“平齐式”做法与南禅寺大殿相同;其伸出长度与文庙大成殿相近,是一个之前未见的独特类型。其“枋栱式”扶壁栱是介于天台庵弥陀殿“重枋式”和广仁王庙龙王殿“栱枋重复式”之间的变体造;其不做系头栿缝架的歇山构造也与广仁王庙和天台庵两殿如出一辙;其“平行辐射复合法”布置角椽,与镇国寺万佛殿相近同。所举7项主要特征都在唐五代序列之中,且都是当地宋例基本绝迹的形制。结论不言而喻,大雄宝殿的风格介于唐、宋之间,是一座具有五代建筑风格的遗构,宋代说实难苟同。

  小张碧云寺正殿: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未登记,算是一座新发现的古建筑。据县文物局工作人员讲,在我们推断认为是五代风格之后,引得许多同行前来考察,大多都认为是宋构。的确,正殿转角铺作由昂之上再施“由昂”的“重由昂”做法,是晋东南宋代早期的典型特征之一;“棱尖式”的批竹昂是当地宋代早、中期的标准样式;看面斫斜的令栱与昂同制的耍头也是早、中期的流行样式和形制。但仅此而已。其柱头不施普拍枋、阑额不出头和斜搭在撩风槫与下平槫结点上的大角梁,仍保存了唐代的手法;其“枋栱式”扶壁栱与原起寺大雄宝殿同制;其梁栿与铺作“搭交式”结构和“平行辐射复合法”铺钉角椽,都是出自镇国寺万佛殿的做法;其昂尾越过梁头压在草剳牵之下,也只能在唐构佛光寺东大殿和蓟县独乐寺观音阁等辽构中找到同例;其以完整的十字出跳斗栱隔架的方式,惟蓟县独乐寺山门等辽构惯用;其华头子先型和“栱昂并出一跳”手法,也惟能与大云院弥陀殿相对照。凡举8类,都在当地宋构中罕见。在排除了唐、宋之后,其风格类型排列在五代序列较为妥当。那么正殿所表现出的“棱尖式”批竹昂等宋代典型式样和形制又作何解释呢?其实“棱尖式”装饰手法,在文庙大成殿已经成熟;“重由昂”、“斜面令栱”和昂型耍头,视为自正殿始见新制也未尝不可。故宋代说证据不足。

  布村玉皇庙前殿:是一座年代争议最大的遗构。2009年第6期《文物》刊载了北京大学徐怡涛教授《山西长子慈林镇布村玉皇庙》考论,文称“中殿上多见长治、晋城地区北宋中后期的‘共存形制’”并称其建造年代断为公元1086至1119年之间。唐大华先生认为是唐代遗存,其年代甚至早于南禅寺大殿。从唐说南禅寺大殿的公元782年到徐说的公元1119年,时间跨越370多年,引发了互联网上的年代格斗。前殿的情况的确有点复杂,其游离于唐、宋的特征都具有典型性。故徐、唐之说都有据可依。先从唐制说起,4根正八角石质檐柱的确很古老,魏齐石窟廊柱、隋唐砖塔立柱都多用此制,而内幽页手法待考;柱头上残留两卯洞,疑似唐晚期已消失的重楣旧痕;栌斗与柱头间的垫板,应该是绝迹已久的“皿板”真遗;柱头无普拍枋、阑额不出头,典型唐制无疑;前檐铺作上挑在平梁下的两只斜杆,可能是日本国木构古建筑中“尾垂木”的遗迹;转角铺作酷似西安大雁塔门楣所刻形制,但角华栱起脊的装饰唐代未见;梁栿伸出外跳为华栱与铺作“组合式”结构,是唐代标准范式,而三椽栿对剳牵用三柱构造,唐构中没有。再看宋式的表现,后檐和两山的斜面令栱,让人联想到是宋代早、中期的典型样式,两山前槽残留的“短棱尖式”批竹型耍头,可与南吉祥寺前殿(991年)斜栱中的耍头式样对照,置于下平槫下方(未与槫交结)显然是晚于唐五代的结构方式。这样看来前殿宋式特征并不是很多,更何况斜面令栱昂式耍头都与碧云寺正殿相近同,或许恰为五代新制说补充了佐证;“棱尖式”耍头亦如是。至于悬在下平槫与丁栿间的大角梁尾,才是非唐非宋令人费解的构造。通过这样的梳理和对比,前殿的时代排序也只能是在唐、宋之间,所以五代说可能更接近真实。

  这3座遗存没有纪年,故只能以类型学方法推断出相对年代。在我们的研究中,晋东南宋代风格的形成起自高平游仙寺前殿,可分为早、中、晚三期。崇明寺中佛殿梁架的底层栿以上已非原制,铺作的排序在五代序列中。以上新考证的3例中,碧云寺正殿的铺作排序与宋早期最近,如果它的绝对年代在宋,便是一个唐宋风格转型的过渡期的典型例证。如果对当地宋代建筑有所认识的话就不难看出,宋代早期的构件式样和结构方式与唐代类型完全不同,而在五代序列中都可以找到源头。如果我们把五代出现的新类型拼合在一起,便可看到一个与宋代早期原型完全相同的图式。

网络“事件”引发的思考

  思考之一:公众参与不容忽视

  2012年6月,在网民爱塔传奇等网络和媒体人士的倡导和组织下,“山西古建筑抢救之旅”的百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民间古建筑爱好者集结长治,将事件的热度推向极至。核心问题是长治“这样一大批早期建筑何以不为人知,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失查”,其二“许多早期建筑损伤严重,没有进行有效保护,当地政府不作为”。此前,“爱塔传奇”就在自己的博客中以《山西古建筑的“大木之殇”》为题做过系列评述,并多次到长治考察,与当地文物主管部门也多有接触。这次行动之前在网络招募参与者也有一段时间,遗憾的是,文物主管部门并没有积极应对。事件本身不仅令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遭遇尴尬,深层次的影响是造成了公众对地方政府部门的遗产保护意识和态度的误解。事件过去几个月之久,仍未见到官方的正面回应。难道负面影响和误解已经消除了吗?

  文化遗产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公众对文物的研究和保护的热忱也该得到应有的尊重。文物古迹是公共财产,怎样保护、如何利用,公众不仅有知情权,也享有参与的权利,“事件”本身正是对公众权利未予重视的最好说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国外考古界已经开展了“公共考古学”的尝试与实践。本世纪初,中国考古界也已开始探索和思考建立自己的“公众考古学”。2012年,武当山遇真宫山门抬升保护工程通过媒体即时发布有关情况,国家文物局公开答复网民和媒体问题。这些与“长治事件”形成鲜明的对照。

  毫无疑问,研究和探索公众参与文物古迹保护,已是摆在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面前的不容回避的、严肃紧迫的课题。

  思考之二:信息公开非常重要

  长治文物旅游局2007年《文物工作巡礼》中有这样一段记录,内容大致是:2006年《早期木构建筑专项调查》工作全面展开,旨在摸清家底、确定价值,为列入“山西南部保护工程”奠定基础。事实上,2007年完成的《专项调查初步结论》基本摸清了早期遗存的数量并对其中40余座损坏较严重的古建筑做出了评估报告,同时也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七批国保的申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长治市文物旅游局虽然成立于2001年6月,但领导班子配齐正式展开工作已是2002年的事。2006年启动这样一次历史上规模最大、专业性最强、技术手段最新的调查,省内也是独此一家,成果显著。

  2008年,山西南部地区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启动。第六批以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悉数纳入,平顺九天圣母庙、佛头寺、淳化寺,屯留宝峰寺等都已竣工。潞安府城隍庙、襄垣昭泽王庙、灵泽王庙等都在实施中。与此同时,这些保护单位的环境治理工程也已展开。无论从项目数量、保护内容、实施范围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都史无前列。

  在此背景下,山西省文物局对长治郊区崇教寺、长治县炎帝庙、沁县洪教院、潞城李庄文庙、武庙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程也同时启动。《专项调查》完成后,长治市局即将列入早期名单的文物古迹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像武乡监漳应感庙、襄垣周成王庙等都采取了临时保护措施;长子对布村玉皇庙实施的边坡保护工程已完成,小张碧云寺等重要建筑或开工修缮或采取了保护措施。其实,各县区的保护工作都在推进中。当然限于各地方财政条件和保护意识的不同,对濒危遗构不够重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现象还是存在的。

  国家以及省市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长治古代建筑所采取的一系列调查、研究和保护工作都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事件”前、后和过程中相关部门没能有效应对,误解依然没有消除。

  思考之三:知识普及刻不容缓

  网民对“这样多的早期建筑如井喷状涌出”,之前管理者和专业人员“干什么去啦”,“这么珍贵的遗产,为什么还不赶快修”等发出强烈的质疑。其实,这些问题,业内人士都心知肚明。先说历史的原因,梁思成等第一代开拓者们的研究未涉足长治;上世纪50年代古代建筑修整所的调查,受交通等条件限制不甚全面;上世纪80年代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大多已登记,但对年代的判定并非普查工作所能及;柴泽俊等山西老一辈从业人员已经关注到山西早期建筑的分布“数量之多,以晋东南为最”,但同样的条件所致,也未及全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山西第一至第六批国保木构建筑多为金代以前者,元代以降多是规模宏大、或知名度较高者,这是当时的评判规则。之所以还没有实施保护,是之前其价值没被认知,或建筑没被发现。

  再者,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有其特殊性,不同于盖大楼、修高速,不是有钱就能马上干的事。鉴于文物的特殊性,其保护工作程序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提出了行业应当严格恪守的相关准则,否则任何不当的措施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事实上,许多不守规则,造成文物破坏,花钱办了坏事的所谓功德之举并不鲜见。因此,也引发了许多民间“修庙”投资人的不满与抱怨。

  毋庸讳言的是,有些地方政府满腔热情地大搞所谓打造“文化产业”的假古董,而对真正的文物古迹视而不见。个别官员会上会下大谈传统文化,大道文化底蕴,而其所属文物管理单位的正常经费都朝不保夕。当然,各级政府面临的民生、发展等问题很多,我们也应理解。如同一个家庭两个孩子同时考上大学,财力仅能供给一个孩子的痛苦抉择。文化遗产保护何尝不是,我们的国家尚欠发达、尚不富有,而我们民族的历史却很久远,文化遗产也很厚重。所以,只有国家的富强,公众的觉醒,才能迎来文化遗产保护真正的春天。

  “事件”的发生是公众意识觉醒的必然结果。这次“抢救之旅”活动如果能够让我们的各级地方政府警醒,牢记《文物保护法》赋予的责任;能让我们的各级主管部门学会更好地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能让我们的学者走出“象牙塔”,提升阐释和普及文化遗产价值和知识的能力,与公众共同搭建起一座理解、合作的桥梁,共同担当起应负的社会责任,这样的“活动”就会有更好的社会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