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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古建筑集团成立于1995年9月22日,是当时全国第一家省级古建筑施工企业,也是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全国第一家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公司召开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实118号文件精神暨项目管理工作会
11月14日上午,山西省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实118号文件精神暨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公司领导、机关处室负责人、各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国华参加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由副总经理杜增升主持。
总经理吉万林结合当前形势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传达了新《安全生产法》及118号文件精神和公司的落实方案,要求公司下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住建部118号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和省住建厅下发的225号文件(《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228号文件(《山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对过去违法挂靠项目迅速进行自查自纠,今后一律停办,规范企业经营,强化工程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总工程师孙书鹏就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具体措施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公司特成立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相应的考核与监督机制。
财务总监韩卫对《工程项目部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主要围绕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根据集团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副总经理曲运达宣读了董事会“关于成立公司直属工程项目部及项目经理任职决定”。王国华董事长向各项目部经理颁发了聘书。
王国华董事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公司正处于发展的最好时期,公司工程量不断攀升,公司业绩显著,我们古建人要在“以质量求生存,以安全促发展,以诚信拓市场,以文化树品牌”的经营方针指导下,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住建部11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规范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